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
關注微信
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
全國服務熱線13381401680

上海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(小巨人培育政策有哪些)

更新時間
2024-11-23 07:00:00
價格
請來電詢價
聯系手機
13381401680
聯系人
張先生
立即詢價

詳細介紹

上海2023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政策有哪些?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是什么?第五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培育計劃已經啟動了,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進行申報了,下面就和公司寶一起來看看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的相關內容。

上海2023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

上海2023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:

(一)第五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推薦審核

推薦和初核。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,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“第五批專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業申請書”,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。

審核公示。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并實地抽檢。各計劃單列市推薦的企業名單按省匯總后,根據《辦法》要求的標準開展審核,不設立名額上限。根據審核結果,對擬認定的第五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名單進行公示。

(二)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推薦復核

推薦和復核。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,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(附件2),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。要堅持嚴標準、進行嚴把關,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,按照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、核實后,提出推薦意見。對于未推薦的第二批復核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也需說明原因。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。

審核公示。我部將組織專家按照《辦法》要求的標準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檢,根據審核結果,對復核擬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名單進行公示。為加強政策銜接,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,原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稱號依然有效;名單印發后,原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稱號自動失效,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。

上海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:

1、專業化指標

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,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。截至上年末,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,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%,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%。

2、精細化指標

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,公司治理規范、信譽良好、社會責任感強,生產技術、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,注重數字化、綠色化發展,在研發設計、生產制造、供應鏈管理等環節,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。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,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(****協會行業認證)。截至上年末,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%。

3、特色化指標

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,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%以上,且享有較高**度和影響力。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。

4、創新能力指標

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。

(一)一般性條件。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:

1.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,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%;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—1億元的企業,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%;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,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(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)8000萬元以上,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、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%以上。

2.自建或與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,設立技術研究院、企業技術中心、企業工程中心、院士專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

3.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I類知識產權,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。

(二)創新直通條件。滿足以下一項即可:

1.近三年獲得***科技獎勵,并在獲獎單位中***三。

2.近三年進入“創客中國”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。

5、產業鏈配套指標

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,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,發揮“補短板”“鍛長板”“填空白”等重要作用。

6、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

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: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、元器件、關鍵軟件、先進基礎工藝、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;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**重點產業領域;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、關鍵核心技術、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。

以上就是公司寶給大家整理的“上海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”的相關內容,現在大多數企業都會找第三方機構進行業務的辦理,有專業的人員輔助辦理,省時又省力,想要進行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司可以直接咨詢公司寶。


相關產品

聯系方式

  • 聯系電話:未提供
  • 公司寶:張先生
  • 手  機:13381401680
  • 微  信:13381401680